江西省构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五全”体系
2021-11-09
近年来,江西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对照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目标,严格执行“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工作机制。陆续起草编制了《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西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等工作,进一步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防范4个环节,构建全域排查、全面清理、全量处置、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查看更多 ]